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机构 |
事项类别 |
备注 |
1 |
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服务 |
1.局“三定”方案规定:“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服务科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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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直接融资业务培训 |
1.局“三定”方案规定:推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科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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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万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0号):开展全省万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科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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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服务 |
1.局“三定”方案规定:推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科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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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第(十六)条:深入推进地方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信、公共交通设施等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科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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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额贷款公司培训 |
1.《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进行相关培训。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小额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科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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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6〕37号)第8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分层分类对全省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开展培训。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科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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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融知识宣传培训服务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2015〕17号)第30条:加强宣传培训。编写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和政策培训。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服务科、资本市场科、金融稳定科、金融监管科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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