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府办秘〔2015〕103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4 08:44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44号)精神,巩固和扩大我市近年来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广工作成果,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加快提升我市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水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广险种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重点推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3款产品。

二、组织工作

中国人寿淮南市分公司牵头,鼓励其他寿险公司积极参与,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推进实施。

三、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农村居民每户最少一人(家庭主要劳力)参加农村小额保险,2015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争取达到农村居民户数的50%,2016年争取达到70%,2017年争取达到90%以上。

四、推进措施

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2015年-2017年,全市每年创建符合要求的“小额人身保险先进村”50个。“小额人身保险先进村”达标条件:1、全村有80%以上的农户参保(按每户参保1人统计);2、建立村民保险档案,村委会配有保险驻村服务员和保险义务监督员;3、无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和产生不良影响的信访投诉或保险纠纷;4、每年开展保险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中国人寿淮南市分公司会同当地乡镇政府对达到“小额人身保险先进村”创建条件的行政村,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扶贫的有效手段。全面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突出重点。中国人寿淮南市分公司作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主要承办单位,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小额保险推广工作,切实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工具和途径,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推广小额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努力形成有利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全面推广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各县区政府要制定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的保障水平;要研究解决推广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评价和总结,不断完善推进措施。中国人寿淮南市分公司及各支公司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管理,健全网络。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中国人寿公司淮南市分公司等各寿险公司设立农村小额保险服务组织,健全服务网络。每个行政村要配备1名专职或者兼职驻村服务员,负责建立村民保险档案和保险报案、理赔等服务工作,初步实现以村为单位的承保、报案、理赔一条龙服务体系。

(五)关注民生,搞好服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对新农合工作的有效补充,也是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推进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参保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强理赔管理,以优质的服务确保参保群众得到及时的、实实在在的保险保障。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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