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基数和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2022年度全市典当企业经营行为抽查 |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
对典当企业合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
典当企业 |
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发起,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抽取的检查对象 |
2022年4月至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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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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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
治安管理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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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市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行为抽查 |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
对融资租赁企业合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
融资租赁企业 |
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基数1户,比例100% |
2022年4月至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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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 |
抽查主体 (层级) |
抽查 对象 |
抽查基数和比例 |
抽查 时间段 |
备注 |
1 |
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 |
对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
市、县(区)级分别组织发起 |
市级 县区级 |
全市融资担保机构 |
2家,100% 7家,100% |
2022年4月至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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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 |
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
市、县(区)级分别组织发起 |
市级 县区级 |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
5家, 40% 5家,100% |
2022年4月至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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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典当行现场检查 |
对典当行项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级 |
全市典当行 |
16家,33% |
2022年4月至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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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融资租赁机构现场检查 |
对融资租赁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级 |
全市融资租赁机构 |
1家,100% |
2022年4月至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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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抽查事项应当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发起方式分为“省级统一组织发起”“市级统一组织发起”“市、县(区)级分别组织发起”“各县区自行组织发起”;抽查基数为计划制定时实有抽查对象数;抽查比例为全年总体抽查比例;抽查任务可以按时间段分批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