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淮南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3-05-18 16:16    作者: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淮南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型小微企业发展加大支持力度,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暂行办法》共6章23条,重点明确了补偿对象、补偿条件、补偿标准和操作规程,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具有积极作用。一是明确补偿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项目“损失类”进行补偿;二是加大补偿力度。对符合补偿条件的贷款项目按该笔不良贷款的15%给予补贴。对首笔贷款,或是以信用方式获得的贷款,补偿标准提高至30%;三是强化风险控制。当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超过4%时,暂停办理该银行不良贷款项目的风险补偿业务;四是突出绩效评价。对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推进工作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核普惠型小微企业的发放额和发放户数等指标。

淮南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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