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2-12-17 11:07    作者: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安徽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明确了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非工作人员主观原因造成代偿或损失的13种免责情况(正面清单),以及工作人员存在工作失误等11种不得免责情况(负面清单),建立了“愿担、敢担、会担”的长效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放开手脚、不断创新,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随着《工作指引》的出台,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或代损后快速实现责任认定提供制度依据,解决了融资担保机构“不愿担、不敢担”问题,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更好的释放担保资源,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融资增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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