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

信件编号: 20230504001 来信时间: 2023-05-04 15:10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杨****
内容: 淮南市政府现行有效的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是什么?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回复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答复时间:2023-05-05 07:5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2022年11月2日发布的《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淮府〔2022〕56号)规定,淮南市政府现行的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是:

    企业上市奖励。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财政分阶段给予奖励1200万元,其中:企业股改完成并在安徽证监局首次辅导备案的奖励200万元;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审的奖励400万元;成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再奖励600万元。采用买壳、借壳方式上市,并将上市企业注册地迁至本市的,参照企业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本市企业在境外成功上市后,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800万元。

    企业挂牌奖励。本市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市财政给予一性次奖励200万元。本市企业在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板块(科创专板精选层、成长板)成功挂牌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非股改板块成功挂牌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7万元;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非股改板块挂牌后完成股改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3万元。

    对企业通过“新三板”或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转板实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市财政按照上述奖励政策分阶段兑现上市奖励差额资金,对企业通过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转板实现“新三板”挂牌的,市财政按照上述奖励政策补足挂牌奖励差额资金。 

    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奖励。对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由同级财政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

用户满意度评价:
  • 查询密码:

  • 评价结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