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府办〔2015〕14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银企对接交流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6 11:09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政银企对接交流机制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淮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密切淮南市政银企关系,加强政银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淮南市政银企对接交流机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有组织、多形式、制度化的对接交流机制,有效解决政府、银行、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促进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联动、共同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二、参加单位

政银企对接交流活动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组织开展,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招商局、市工商联、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市城建集团、市产业发展集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相关企业参加。

三、对接交流内容

(一)全市经济发展规划,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财税政策等。

(二)全市经济运行及行业发展信息,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新项目储备情况、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以及招商引资情况等。

(三)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业发展前景、资信等级、融资需求、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希望得到帮助和支持的事项等。

(四)银行信贷政策、融资产品及其业务流程与条件等。

四、对接交流形式

(一)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通报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分析研究经济金融形势,介绍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信贷政策和招商引资企业、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发布金融市场信息、企业资金需求情况,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

(二)实施信息发布制度。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分别负责对全市有融资需求的重点项目、中小微工业企业、涉农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进行统计,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项目概况、项目市场分析、项目资金需求、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联系方式等信息内容,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负责统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和业务流程。各单位要指定联络员,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市政府金融办,由市政府金融办在“淮南金融网”创建“银企信息”专栏,不定期发布企业、项目资金需求和金融产品信息。

(三)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等共同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每年举行5次以上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金融机构进园区、进企业开展对接,举办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分行业的专项银企对接。同时,不定期举办小型、专场银企对接。建立银企对接活动情况通报和签约跟踪制度,按合同、承诺、意向性签约等类型建立台账,定期跟踪分析,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银企双方加强合作。

(四)组织调研考察活动。市金融办牵头适时组织各金融机构对重点建设项目、成长性好的中小微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项目实施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解决资金需求问题;组织政府有关部门调研金融机构,开展面对面的对话协商,加强沟通,密切关系,增进了解和互信,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制约信贷投放的问题。

(五)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组建市招商引资金融服务小组,安排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招商引资活动,协调金融机构依据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编制金融支持方案,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为招商引资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递延业务,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度,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帮助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尽其责,把政银企对接交流机制作为承载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的平台,努力解决资金要素问题,营造经济金融互动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政银企三方合作有进展、有实效。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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