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项金融举措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力度不减,强化产业扶贫信贷支持。2020年,全市累计投放扶贫小额信贷16705万元,比2019年增加13420万元。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创新金融服务,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2020年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582.77亿元,比年初增加50.84亿元,增长9.56%,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增幅0.02个百分点。
三是扎实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试点,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全面完成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审核、信用评级工作,评出信用户12970户并统一授信,授信总金额102122万元。已用信517户,用信总金额6683万元。
四是进一步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担保增信服务。2020年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新型政银担业务余额58.12亿元,当年新增48.74亿元。
五是推动涉农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2020年,全市66家涉农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比2019年多2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