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21-06-08 15:45    作者: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

《评估办法》体现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新实践新要求。一是突出了金融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评估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一条,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指标和方法、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和运用等具体内容,强调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等的支持。二是进一步强化了考核评估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金融管理部门将把评估结果作为履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市场准入管理、金融监管评级、机构审批设立、业务范围调整等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职能的重要参考,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

《评估办法》指出,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指标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类,其中,定量指标权重75%,定性指标权重25%。定量指标包括贷款总量、贷款结构、贷款比重、金融服务和资产质量五类,定性指标包括政策实施、制度建设、金融创新、金融环境、外部评价五类,另设加分项、扣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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