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4-08 16:05    作者: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阅读: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11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12月29日,巡察组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问题

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领域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讲话精神没有真正学懂弄通,面对淮南金融监管工作中防范金融风险等热点、难点问题缺少有效应对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多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底线思维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指导实际工作。二是积极拓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载体。2021年1月1日起,在我市10条公交车线路上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视频,不断提升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3月15日,在吾悦广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对非法集资能识别、不参与、敢举报,不断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强化监测预警。与北京金信网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利用第三方大数据技术手段提升非法集资监测预警能力,力争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四是加强对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指导。组织召开了各县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调度会,指导各县区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举办了各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学习监管规章制度和监管系统数据报送,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五是积极防范化解地方农商行金融风险,加快不良贷款清收处置。

(2)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停留在学习层面,未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进一步改善我市金融环境、推进我市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的具体举措”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开展2020年度淮南市金融创新评选工作,各银行积极上报参评金融创新产品21个,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加大小微企业有效信贷投放。二是推动创新型金融业务提质扩量。全面推广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持续扩大“税融通”贷款业务投放规模,着力提升续贷过桥资金周转率。1-2月份,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办理“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税融通”贷款和续贷过桥资金6.3亿元、2.18亿元和1.21亿元。三是持续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支持。扎实推进凤台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试点工作。选点试点乡镇全面完成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审核、信用评级工作,进入结果运用阶段。截至2月末,评出信用户12970户并统一授信,授信总金额102122万元。已用信682户,用信总金额8390.7万元。

2、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落实有欠缺

(3)针对“落实省市委关于金融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存在不足。局党组对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只做一般传阅,未能结合淮南实际,制定具体的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结合淮南实际,已制定我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2020年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0月24日以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4)针对“对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力度不够。2019年11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9家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五级分类管理制度、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但至今,9家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依然未整改到位,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督促整改。1月份,召开由各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人参加的监管整改会议,传达市委巡察组有关整改意见,学习《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出整改要求,安排对9家存在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到位问题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督促整改。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学习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文件汇编(2008-2020)和五级分类等相关制度。2月份,市县区两级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申报进行现场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五级分类等相关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5)针对“对化解地方农商行风险统筹推进不够主动。对地方农商行的监管主要依靠人行淮南中心支行及淮南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往往是接到对地方农商行地方风险排查函后,才开展相关配合工作,主动性不够,信息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019年7月向拖欠地方农商行贷款的公职人员发函,要求30日内清还贷款,但至2020年8月,该不良贷款仍未还清,地方农商行不良资产风险未能有效化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协调调度。进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支持地方农商行化解不良贷款风险。二是压紧压实县区政府责任。推动县、区政府制定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实施方案,加大贷款执行力度,清收化解包括公职人员拖欠的不良贷款。

3、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主动性不强

(6)针对“工作缺乏主动,习惯于按部就班,对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协调、调度方法不新、措施不严。近两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本外币贷款”、“金融安全”两项指标落后,综合考核位次分别位居全省15、16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持续推进。一是强化考核激励。开展2020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工作,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性。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做好金融业增加值考核月相关存贷款指标核算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有效信贷投放。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坚持金融运行通报调度机制,按月统计通报全市各银行存贷款运行情况,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坚持并完善2月、5月、8月、11月存贷款日报制度,高度关注金融业增加值核算月存贷款运行指标,调度银行机构围绕金融业增加值考核试点,加大揽存和贷款投放力度。切实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及时帮助银行协调解决制约银行在手信贷项目投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政银企对接。实时开展线上对接。及时将企业融资需求推送银行,组织银行主动对接企业。2021年以来,办理省市“四送一服”平台推送的企业融资诉求问题14个,帮助实现融资750万元。常态化开展线下对接。对接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梳理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推送给淮南银保监分局,组织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加强银企合作。今年以来,组织徽商银行淮南分行在大通区举办园区企业专项银企对接会,谢家集区、潘集区正在筹备专项银企对接会。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513.82亿元,比年初增加151.50亿元,增长6.41%,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5位。各项贷款余额1778.5亿元,比年初增加63.75亿元,增长3.72%,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7位。四是定期开展政银担调度。今年以来,召开两次全市政银担业务推进会议,通报2020年全市政银担业务开展情况,研判经济形势,安排2021年工作。2020年全市政银担业务新增48.74亿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35.39%,任务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二。五是加强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的协调,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协助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对担保公司的绩效评价办法,协助市国资委落实对全市融资担保公司降费补贴1000万元。六是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淮南市美泰融资担保公司加入省再担保体系,开展“4321”政银担业务。高新区财政出资成立淮南市众创科技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获批设立。

4、法治责任落实不到位

(7)针对“对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学习不够。2019年、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学习教育中均未见对地方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如《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行政2018年11月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促进全省小贷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3月23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切实落实法治责任。局机关支部丰富学习方式,开展“金融微讲堂”活动,让每个党员结合个人工作、理论政策和实践经验轮流进行授课。3月17日组织金融监管科开展《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条例》的学习。

(8)针对“依法监管的意识不够强。2019年、2020年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长期未经营业务的小贷公司,未按照上述规定取消其经营资质,仅仅是重点监督、督促整改,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中的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各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增强依法监管意识和能力,按照省局统一要求,启用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二是按照《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要求,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风险情况和违规情况,分别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实施分类监管。三是通过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惩戒方式,引导相关小额贷款公司自愿注销经营资质退出行业。同时,将相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纳入异常经营名录。下一步,将继续引导“失联”、“空壳”公司退出小额贷款公司市场。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9)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善,局党组至今未研究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2020年以来,领导小组虽然成立,但始终未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实际,制定了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二是3月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部分章节,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分别就如何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了研讨发言。三是3月3日召开局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听取了市委巡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局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10)针对“网络阵地管理存在漏洞。谈话中发现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表示没有专题学习过《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有关网络意识形态文件,没有发现单位在保密、信息发布规范方面进行过相关部署”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的通知》(淮金〔2021〕13号)并严格执行。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2月5日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三是按照局《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要求,明确管理员和群内人员职责,建立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管理台账。

(11)针对“防范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意识不强。谈话中发现,党员干部对本单位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认识不足,特别是针对网贷、P2P、金融诈骗等方面可能引发舆情的重点问题分析、研判、预警和对有关重点人群、重要节点相关的舆情处置没有做出预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进一步增强风险忧患意识,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分析研判,针对网贷、P2P、金融诈骗等方面可能引发舆情的问题,认真研究有效应对措施,于2021年2月3日印发了《地方金融突发舆情事件应急预案》(淮金〔2021〕4号),推动地方金融突发舆情事件有效预防、稳妥处置,以便更好地应对网贷、P2P、金融诈骗等方面可能引发的舆情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防范整治工作存在不足

6、同级监督不够有力

(12)针对“局党组履行党内同级监督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提醒、谈话、廉政谈话不够,仅在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充分发挥局党组全面监督的作用,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把对下级、同级之间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提醒、谈话、廉政谈话经常化。2月份,在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班子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人员之间开展了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

(14)针对“依然存在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出现招待同一批次来访人员接待2次以上,共计6笔”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安排责任科室把《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用餐行为的通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等财经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组织财务人员及科室负责人进行学习,加强公务接待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8、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15)针对“2019年以来,局机关先后四次职级晋升工作,均存在民主推荐与考察谈话合并进行、未按规定进行考察公告、征求综治等一票否决部门意见。另外,存在全程纪实材料不齐全,缺少民主推荐人员名单、民主推荐汇总表、个人考察材料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于2021年3月3日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淮南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组织人事政策,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职级晋升工作流程,明确职级晋升工作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程序。三是加强局组工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让组工干部列席局党组专题会,参与学习相关组织人事规章制度,同时安排1名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业务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综合素质,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是完善了全程纪实材料。及时把民主推荐人员名单、民主推荐汇总表等材料补入了全程纪实材料。

9、巡察整改工作有差距

(16)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至本轮巡察时,仍存在未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及时组织科室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个人重大事项年度报告表及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机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年度、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将干部职工廉政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17)针对“上轮巡察指出我市企业上市挂牌进展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至今仍无新增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持续推进。一是积极摸排筛选,充实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持续对上市(挂牌)后备资源调查摸底,根据上市(挂牌)条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对拟上市(挂牌)企业分类入库,建立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基础库和重点库分类管理的动态资源库,并将我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信息录入深圳交易所地方培育系统,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做好重点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培育。二是强化宣传培训。代市政府起草全市上市(挂牌)工作会议方案,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淮南市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和地方金融干部赴上海证券交易所考察学习活动草案》,待批准后实施。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讲授和座谈交流等途径组织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上市(挂牌)学习培训,召开全市上市(挂牌)培训会,提升企业上市(挂牌)意愿,强化部门上市(挂牌)服务意识。与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联合召开债券培训班,重点推荐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参训,提高对资本市场的感性认识。三是加强协调调度。强化政策引导,压实县区责任,充分发挥企业上市(挂牌)绿色服务通道作用,协助市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召开万泰电子上市工作推进会,联合县区和中介机构调研佳诺电子、维卡门窗等拟上市(挂牌)企业,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消除企业上市(挂牌)障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建立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联络专员对接机制,我局已协调落实联络专员办公场所,下一步将按要求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报告,形成平台服务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的工作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6678229;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民生大厦8层(邮编:232100);电子邮箱:y6678229@163.com。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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